首页 > 科技项目 > 项目申报 > 省级项目申报
国家级项目申报
省级项目申报
市级项目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01-23 [ 打印 ] [ 关闭 ]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突出人才培养、培育原始创新源和加强技术储备为目标,以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围绕实施省科技创新“八大工程”,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2009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9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实施“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为支持重点,按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以培育院士或杰出科学家为目标,支持20名省内高层次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地方需求自由选题开展创新研究,攀登科技高峰。
    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为目标,支持300名处于生产研发一线的企业博士开展创新研究,培育企业技术带头人。
    面上项目以面向应用为导向,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我省高技术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和民生科技方面的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主要资助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领军科技人员,申请人须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学术建树,近年有望申报院士或成为国内外杰出科学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第一申请人应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
    3、企业博士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入驻企业的年轻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为该企业的在职职工或与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内科技人员(须附合同文本并以企业名义申报),年龄45周岁以下,近年有望培养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所在企业须按省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在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其余在宁单位的项目由南京市科技局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各县(市)、国家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省辖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
    2、面上项目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具体限额数见附件2);除上述限额单位外,各市、县和国家高新区组织推荐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中,医院单位的项目不超过20%。
    3、企业博士创新项目采取不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按属地化原则,由申报企业所在地的市、县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审查推荐,要求负责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对口管理的相关科(处)室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并会商后推荐。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未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无省级在研项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3)。
    2、项目申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的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不收费。从2009年起,省科技厅取消收取申报项目评估费。各项目组织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为申报单位提供良好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收取项目申报费用。
    4、限报事项:
    (1)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
    (2)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与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不受此项限制)。
    (3)有结题评议为差、应结末结、强制中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其它事项
    1、申报项目网上申报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一式两份,连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一起上报。项目申报见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http://210.73.128.93/prj_product/;临时信息发布见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网:www.jsnsf.gov.cn。
    2、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将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连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3、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促进中心)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孙 逊  陈钟文
    联系电话:025-85485926
    省科技厅社发处: 范 军  蔡永兵
    联系电话:025-83616056  025-83213296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返回目录
 
来源: 打 印】【顶 部】【关 闭】  
  附 件
 
· 点击正文.doc   
  相关文章
 
· 创新基金管理流程结构示意图    2009-06-25
· 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2009-06-25
· 关于对宜兴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的通知    2009-06-08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    2009-04-07
· 宜兴市三创载体建设项目季度进展情况统计表    2009-03-31
  管理登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www.cnpottery.com

宜兴市科技局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22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