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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部门: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更好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加强太湖水污染治理科技专项(以下简称太湖专项)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加快实施进度,争取为今年太湖水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撑,省厅决定对太湖专项项目进行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为做好省厅来我市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筛选出实施进度快、实际应用效果好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先进共性技术,推出能在今年太湖治理中应用和推广的关键设备和成套技术。对执行情况良好、已在太湖流域地区开始应用的关键设备和共性技术项目,我局将配合省厅加大投入,加快应用和推广;对实施进度迟缓、执行情况较差的项目,省厅将暂缓或中止分年度拨款。
二、检查内容
对照太湖专项项目类别和项目合同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以及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计划进度;
2、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或阶段性指标:
(1)对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检查各类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2)对关键应用技术攻关项目,主要检查关键技术研发、相关设备研制及在太湖流域应用情况和效果;
(3)对先进共性技术推广类项目,主要检查示范地落实情况、先进共性技术推广情况及示范工程的进展情况;
3、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情况,相关技术和设备是否取得了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经费情况,包括自筹经费、地方配套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5、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三、检查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3),由我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照专项项目合同进行实地检查,省厅将对项目进行抽查。
四、填报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3),每项一份,加盖公章;项目主管部门填报《太湖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排序表》(附件4),加盖公章。
项目主管部门将上述材料(书面和电子版)汇总后于 2008年2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濮和平、潘东敏,电话:0510-82727349 E-mail:pdm@wxk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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