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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10-01-14 [ 打印 ] [ 关闭 ]

(1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成受宜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200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工作大局,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较好地履行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为我市在危机之年创出特色、成就精彩,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步。

  一、紧贴全市发展大局,加强工作监督有新成效

  1、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一是力促经济企稳回升。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专题视察“稳企业、稳经济、保增长”首季工业生产情况,提出了营造发展暖环境、落实刺激经济措施、加强重点行业振兴规划的战略性研究等建议。二是力促装备投入增后劲。常委会专题视察了企业装备投入财政贴息工作,提出要跟踪服务,确保装备贴息项目的开工率、设备到位率以及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率,加快落实贴息兑现,完善并延续贴息政策,再次掀起工业后劲投入热潮等建议。三是力促企业增强发展信心。常委会在企业界人大代表中开展走访座谈活动,收到代表提出的问题46个、建议58条,协调解决多个重点问题。常委会还按照市委“企业服务年”部署,积极参与了“双百双推”活动。

  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常委会立足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年初专题视察科技驱动战略实施情况,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维,高起点建设“三创”载体,深化产学研合作,以科技创新的成果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年中,常委会视察了服务业“两年行动计划”实施及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情况,建议政府部门要优化大规划,推进大项目,营销大品牌,创造大环境,以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

  3、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国家生态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常委会连续多年跟踪监督国家生态市创建,确保国家生态市创建圆满成功。视察市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管情况,督促职能部门加快建设进度,全力保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如期建成,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百年工程。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农村的目标,加强“三农”工作监督,建议市政府立足更高定位加强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大力推进特色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繁荣稳定。

  4、推动民生福祉改善。一是推进实事项目建设。专题听取政府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视察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实施,确保实事项目快推进、快落实,早建成、早惠民。二是推进就业促进工作。听取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部门千方百计稳企业稳经济,激励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各项就业措施的有效落实。三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听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搞好试点,积累经验,制订符合宜兴实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稳步实施。四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视察,督促市政府加强监管、从严执法,重拳整治、净化市场。五是推进平安建设工程。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突出治安问题,创造平安有序、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科学发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有新作为

  1、作出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2008年决算和“同级审”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宜兴市2008年决算的决定,要求政府部门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障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预算、决算管理水平,加强依法征收和有力监管。还听取和审议了市200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督促财政部门发挥好财政政策杠杆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增强财政的公共性和导向性,发挥财政资金最佳效用。

  2、作出批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的决定。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2009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首次作出关于批准宜兴市2009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的决定,并确定“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环科园九条道路改造”为全年监督的特别重大项目,进行全方位重点跟踪监督。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的报告,监督资金使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优质建成、高效投用。

  3、作出同意宜南山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的决定。专题开展了宜南山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和视察,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同意宜南山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的决定,要求科学编制好这一重要规划,落实最严厉保护措施,保障规划的严格依法实施。常委会还分别作出了关于批准宜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宜兴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决定。

  4、作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决定。常委会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在人事任免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的法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无记名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增强了人大任免干部依法履职和服务为民的责任意识。

  三、围绕法治建设重点,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新进展

  1、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拓宽调解范围,提高调解水平,实现案结事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院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刑事司法监督,深化刑事检察改革,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依法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实施刚性,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对预算法、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还配合上级人大来宜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3、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去年共对宜兴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16件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4、依法办理群众信访。常委会突出抓好涉法信访的研究处理和重点信访的协调督办,注重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信访办理情况通报,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难题。去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59件,接待群众来访43批69人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

  四、注重机制创新,代表工作有新气象

  切实提高建议督办新成效。常委会采取专题调研、审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确定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等形式,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实现了落实代表建议和推动实际工作互为促进。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183件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达85.1%,建议落实率达81.4%。一批现实问题得到解决,加强犬类管理、住家船迁移整治、实施山区农村改水工程等一批难点问题已落实解决或正在实施。

  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新机制。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了由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的“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活动,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人大代表共走访、接待群众5035名,收集意见1250条,向各级政府提出建议108条。研究制订《宜兴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去年共有61名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定实施《关于本级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规定》,保证代表正常流动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同时,指导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务实的代表小组活动。继续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

  五、按照“学习实践”活动要求,自身建设水平有新提高

  1、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紧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认真学习调研、检查剖析、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中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机关作风,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2、进一步重视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坚持深入调研与会前学法相结合,做好审议准备;坚持各抒己见与重点审议相补充,确保会议审议质量;坚持限期办理与及时反馈双落实,扩大监督成效。全年共形成调研报告13篇,审议意见通报5期,主任会议建议和视察建议11件,审议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7项。

  3、进一步注重人大宣传工作。以人大网站、人大通讯、常委会公报为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宣传,反映人大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监督工作过程。

  4、进一步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常委会注重加强与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特别是通过指导召开镇人代会、代表补选、开展市镇两级人大联动监督、各级人大代表互动联合履职,提高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2010年工作的主要思路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的目标要求,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部署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人大应有的职能作用。

  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紧扣科学发展的新亮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转型发展加强监督。围绕功能布局优化加强监督。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加强监督。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监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监督。围绕法治宜兴建设加强监督。

  二要顺应民众追求的新期待,致力推动民生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监督推动就业富民。监督推动保障惠民。监督推动和谐安民。

  三要立足提升绩效的新目标,继续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应有作用。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落实。积极发挥代表主力作用。不断提升代表履职业绩。

  四要把握务实高效的新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提高创新创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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