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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
时间:2007-03-03 [ 打印 ] [ 关闭 ]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宜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

二OO七年三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三、实施重点与支持政策
(一)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构建产业高地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
(四)建设科技载体
(五)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战略
(六)集聚创新型人才
(七)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四、组织保障
五、计划安排

 

 


宜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

一、前  言
1、历史的新起点。“十五”期间,宜兴市经济总量实现翻番,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宜兴市高新技术产业水平有效提升,以信息技术为重点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效推广,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科技进步为农业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集成资源、广泛合作、建设载体、完善设施、优化环境,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得到有效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提升成为支撑宜兴巨大变化的重要力量。2006年,宜兴市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2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提升为4:60:36,标志着宜兴市的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2、发展的新特征。“十一五”期间,是宜兴在全面小康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到2010年,宜兴市人均GDP将超过7500美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达到40%,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根据国际经验和国内先进地区的先发经验,在“十一五”期间,宜兴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可能呈现以下新的特征:工业化将由中期进入中后期,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将大幅增加,R&D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技术创新逐步将实现由模仿为主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与集成创新并举为主的转变;教育事业将迅速发展,人才需求剧增,创新型人才成为最重要的稀缺资源;经济增长方式将实现较大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3、面临的新挑战。“十一五”期间,宜兴实现新的发展目标面临诸多新的重大挑战。主要表现在: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中心城市对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的集聚能力将明显增强,宜兴市位于苏浙皖交界处,可能将面临边缘化的新考验;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面对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所产生的紧缩效应,传统优势行业规模的扩张将倍受新压力;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体现,体制与机制的不完善将对宜兴新兴产业的发展产生新障碍;未来既是宜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现期”,在结构转型的进程中,就业压力、收入差距、资源稀缺等矛盾日益加剧,将对宜兴的新发展提出新挑战。
4、路径的新选择。宜兴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特殊的市情特点,决定了要在“十一五”期末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科技发达、环境优美的和谐宜人新宜兴,必须把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作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路径,必须把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掌握未来命运的战略决策,必须把制度创新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重点,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以自主创新为动力的增长结构,以创新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以自主创新型企业为核心的企业结构,这是宜兴新阶段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现实选择和唯一选择。
5、改革的新要求。制度创新高于技术创新,这是现阶段的发展特点所决定的。因此,加快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借鉴国际自主创新的制度框架,坚持中国特色,体现宜兴特征,通过改革的深化,形成有效的促进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为此,根据《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并实施《宜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与《宜兴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相互衔接,融为一体,是《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在我市科技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十一五”宜兴科技发展、自主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6、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全面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紧紧抓住无锡建设国家火炬创新试验城市这一重要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实现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自主创新的重大突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基本原则。从宜兴市的实际出发,建设创新型宜兴,必须坚持“突出主体、集成资源、把握重点、优化环境、政府引导”的原则。
(1)突出主体。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突出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政策导向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加大投入,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地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改革政府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提升企业技术集成与应用的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决策、投资、研发、成果转化和承担风险、获得利益的主体。
(2)集成资源。跳出区域局限、打破体制限制,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发挥宜兴环境优美、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的优势,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创新聚集资源方式,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融合。重点是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通过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发展多层次的创新联盟,提高对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大力提高自主创新的组织程度,建立功能完备、运作高效的科技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和要素共享平台,不断优化创新资源的布局,形成系统配套的自主创新能力。
(3)把握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发挥优势,放大特色,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不断突破一批引领宜兴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支撑宜兴的奋力崛起。以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发挥开放优势,着眼应用性、把握适用性、突出转化性,努力推进“二次创新”和技术跨越。坚持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注重农业、卫生、教育、能源、环境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4)优化环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公共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加快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舆论倡导,在全社会培育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建设开放、诚信、富有活力的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5)政府引导。突出主体、集成资源、把握重点、优化环境必须依靠政府的引导。政府规划,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通过规划的有序推进,引导全社会的创新方向。发挥政府制度的供给功能,建立完善的推动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大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和全社会的投入,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创新体系,降低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与此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创新活力,放大创新效应,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8、主要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良性互动、开放配置、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宜兴又好又快发展最主要的动力源泉,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到“十一五”期末,宜兴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是:
(1)研发经费投入。全社会R&D占地区GDP比重达到2.5%以上,其中企业R&D投入占全市R&D投入的比重达到80%以上;财政科技资金支出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5%以上,财政拨款用于R&D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
(2)产业技术水平。以环科园、国家火炬计划宜兴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等为主要载体,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接近国际同期水平,部分领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争取实施500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每年专利申请量增加15%,其中发明专利占25%以上。
(3)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环保、新能源、电线电缆等重点支柱产业,依托重点科技园区,加快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形成100万平方米的规模。依托骨干企业,新增20家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以建设江苏省环保创业服务平台为重点,新建、整合组建若干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4)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以品种、技术、知识三大更新工程为重点的科技兴农力度,形成优质粮油、水产、茶叶果品、花卉苗木、畜禽、蔬菜、林业等农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5%,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2%,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业规模优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

三、实施重点与支持政策
(一)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9、实施成长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发展后劲足、延伸领域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机制体制活是宜兴的特色,更是支撑宜兴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载体。从实际出发,重点支持科技成长型、协作配套型、资源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特质型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管理。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技术开发水平,逐步实现技术开发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为发展重点,增强企业竞争力。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环境有效改善、布局相对合理、技术明显提升、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收就业能力不断扩大的具有宜兴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10、设立发展资金。在财政科技资金中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有重点地选择、支持一批体现宜兴产业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政府的创业投资逐步走到创新的前端环节。在政府发展资金的引导下,鼓励社会资本、创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走向创新前端,形成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金融支持网络和绿色通道。
11、改善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提供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多种担保方式,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健全担保代偿评估体系和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
12、培育资本市场。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辅导设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若干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创造条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增强直接融资能力。逐步形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长效服务机制。
13、发展风险投资。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吸引民间资本入股的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壮大风险资本规模,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鼓励其他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多种形式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对投资于我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发生的风险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经认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按总收益中不高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投资性亏损。
(二)构建产业高地
14、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资源集成、企业集聚、产业延伸,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汽车及配套业、机电产业、生物医药业等新兴产业,力求在培育新型电子材料上取得突破,有选择地引导精细化工、环保机械企业的集聚。积极实施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促进稀土产业由原材料加工向氧化锆、氧化硅等高技术领域拓展,实现稀土产业的升级。抓住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采取有效方式,促进环保产业向综合污染处理、资源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发展,向工程总包、项目承包等高资质领域拓展,提升环保产业水平。
15、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CAD、CAPP、CAM、CAE等信息技术,组织实施好重大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到2010年全市重点企业生产装备的信息技术比重达到70%,运用ERP等管理及信息技术面达到80%。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行网上交易、网上供应商管理,拓宽营销渠道,降低交易成本。积极推进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增强组织应变能力。加强高消耗、高污染行业信息化改造,积极推进节能、节材、节水等方面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发挥信息技术应用示范企业、示范乡镇的示范效应,让更多的企业广泛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艺,真正实现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6、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围绕电线电缆、化纤织造、服装服饰、机械铸件、陶瓷等传统优势产业,有重点地滚动实施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支撑产业战略升级的重大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努力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形成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有效突破传统优势行业规模扩张面临的新压力。对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解决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水平提高、减少能耗、治理污染和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以及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项目,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必要资助,对成果所有者和转化实施者给予必要奖励。
17、建设高效农业产业。重点是围绕粮食(食物)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改善、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强化技术集成,解决农业关键技术问题。在优质水稻、特种水产、茶叶、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优质果类、优质畜禽等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形成规范的农业先进技术推广模式,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培育有特色的农业产业集群。加强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引进、消化和集成,提升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培育有特色的名牌产品。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为突破口,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全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采取政府引导、财政补贴、试验示范、产学研合作等措施,加快优势农业的产业化。
18、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重点园区和产业化基地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相互结合的产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环科园 “二次创业”,形成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高新技术为主导、以环保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环保产业基地。宜兴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包括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有机材料、新型无机材料、复合材料、新型建材)、新能源等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先进制造业,使之功能布局与整个城市体系协调发展,实现与城市化发展在空间、时序上的与时俱进。以构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高地为目标,集中建设陶瓷产业园区、官林工业集中区、高塍中心工业区等重点园区,使之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培育一批基地龙头企业,加快完善产业链,使之成为国内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和复合材料产品以及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的示范基地。
19、发展现代科技服务业。依托宜城、丁蜀中心城区、环科新城、经济开发区等,环城工业圈和沿宜金线工业带,以物流、金融、研发设计为重点,大力发展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创新节点多、要素流动快、创新效率高的现代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以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为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运行规范的骨干科技中介机构。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不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科技中介组织,可认定为非营利机构,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必要的资助。健全科技中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加强对科技中介的行业指导和监督。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
20、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从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无锡市关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各项政策规定,引导企业以强化自身优势技术领域为创新重点,在若干个领域保持关键技术优势。同时,通过引导性和鼓励性的政策与资金安排,加大对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陶瓷、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自主创新贡献大的研发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重点专业性孵化器和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
21、推进创新工程。从宜兴高端创新资源较为缺乏的实际出发,大力推进企业“十、百、千”创新工程建设,重点探索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支撑的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新格局。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种创新资源,与我市企业合作建设技术中心、开发实体、实验基地等产学研合作体,形成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的科研基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力争与10家知名大学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建设100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有1000家企业与科研机构、大学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
2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目标,在环保、电线电缆、精细化工、陶瓷等领域选择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技术,以企业为载体,通过产学研合作,集中力量,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建设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示范性强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群,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到2010年,累计转化100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50家创新型企业。
23、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扩大和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境)外资源,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境)外先进科技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重点园区、骨干企业为主要载体,以环保、陶瓷、非金属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为依托,以独联体、欧盟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为重点,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要形式,有选择地组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提升主动承接国际新兴技术转移的能力。鼓励国外大公司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对本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需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鼓励外资企业通过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设计和制造的方式联合投标。
24、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在引进、集聚创新资源的同时,把握当代科技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走出去的方式,鼓励骨干企业或支持企业间联合在创新资源集聚的高端区域合作建设形式多样的技术合作联盟。技术合作联盟以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为重点,使之成为宜兴自主创新前沿性、信息型的国内外高新技术合作与交流的窗口,实现既与国内外最新技术相对接,又最大限度地共享资源,形成与宜兴优势特色产业上下游贯通的、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不同层面的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适度鼓励企业走出去有选择地参与基础研究,培育长远创新眼光,不断创新合作模式。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服务宜兴重点新兴产业发展的,在层次、机能、作用上既有侧重,又协同一致的创新系统,突破地域、政策所造成的宜兴高层次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
25、实施鼓励政策。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共同建设的合作载体,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独立或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将在认定、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一定期限内给予滚动资助;创办的科技孵化器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产学研合作载体申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市财政科技资金分别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由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参与联合投入的,允许双方按出资比例,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共享创新成果所有权。对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知识创新工程,国家重点攻关工程等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施转化的项目,经认定后,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支持。设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专项资金,对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经费资助;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
(四)建设科技载体
26、创新载体建设。选择我市具有技术优势的产业,以骨干企业和重点科技园区为依托,以建设江苏省环保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为代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共享水平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到2010年,力争新增25家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基本覆盖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
27、创业载体建设。按照“整合、集成、共享、提升”的思路,以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重点建设宜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宜兴电线电缆创业园、宜兴农业创业中心、宜兴新能源创新中心和宜兴环保科技国际合作园等创业载体。
28、坚持多元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服务、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实现科技载体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创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公益性、非盈利性与盈利性共存的科技载体体系。
29、强化政策支持。对科技载体建设项目,实行“优先发展、重点支持、资源倾斜”的支持政策,优先规划、优先审批、优先供地和优先减免规费。对入驻科技载体中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创业企业,经认定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房租减免或优惠;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给予无偿资助;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项目支持的项目,按照项目获得的无偿资助额,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奖励。对入驻科技载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市财政科技资金给予奖励,从事“四技”服务的科技载体可按有关政策免交营业税。
(五)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战略
30、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工作制度,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提高企业专利产出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企业集团。落实企业“一奖两酬”政策,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要给予职务发明人奖金及实施效益提成报酬。加大对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补助力度。鼓励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并参与分配。支持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调处专利纠纷,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1、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开发的产品,凡符合我市科技计划规定的,经认定,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并给予必要支持。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的联盟形式联合研制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争创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自主研制并被批准为国家标准的,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支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宜兴特色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防范机制。
32、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制造业品牌,优先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制造业品牌。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加快名优农产品开发。做专做精服务业品牌,重点培育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消费型服务业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创建出口品牌和国际品牌。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促进集体品牌或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地区品牌的发展。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无锡市知名商标以及国家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市财政科技资金予以必要的奖励。对新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和成功注册并使用本市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重点奖励。
(六)集聚创新型人才
33、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引进步伐。创新环境、创造条件、创建载体,以重点园区、骨干企业、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通过各种形式,大力促进海内外创新型人才的集聚。鼓励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费用按相关规定列入成本核算。
34、健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机制。把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科技活动的重要目标,完善职称制度、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优秀专家制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度,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创新型人才的制度体系。依托重大科研建设项目,加大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发挥企业家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支创新型企业家人才队伍。加快自主培养,尤其是鼓励企业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等多种方式,与国内外有关机构联合培养新型产业化人才、技能型人才。
35、优化创新型人才的发展环境。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采取期股、期权等各种方式激励科技人员。促进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科技人员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通过合约明确投智者和投资者各自享有的专利发明权益,充分调动投智者和投资者的创新积极性。继续实施对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实行重奖的制度。努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提供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6、实施高技能人才和星火科技培训工程。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市职教中心、丁蜀职中和江苏省宜兴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加快建立中等职教示范实践基地,加强学校示范、特色和骨干专业建设,逐步形成普高和中职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中等教育体系,培养技能型人才。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实行高技能创新人才政府津贴、企业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建设工程有机衔接,加强星火科技培训,完善培训基地建设,建立星火培训专家人才库,壮大培训师资队伍,力争到2010年建成星火学校25家,培训人员2万人次;加快信息化应用,尝试远程培训;加强资源整合、协作联动,每年举办若干次重点培训活动。
(七)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37、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选择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活环境改善等重点社会发展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增强科技创新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的研究和检测,努力为预防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疾病提供技术支撑;选择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叶菜类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奶制品等示范食品,集中力量研发和示范一批对食品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全面开展水质现状评价、水功能区域研究与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为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创造良好的技术条件;依靠科技进步,对废弃山体进行复耕复绿,以恢复被破坏山林生态景观的生态功能,切实保护好山体资源。
38、促进社会发展模式转变。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为目标,围绕城镇建设“三集中”和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的战略构想,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现代化、集镇城市化、环境生态化进程。按照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最佳人居环境的建设目标,开展可持续发展规划技术、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重建技术、社区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技术等工程示范,促进宜兴城镇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
39、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为重点,加大新产品引进开发和繁育推广力度,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繁育推广一体化和商品化。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引进和发展农业可持续新型栽培技术体系,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管理智能化专家系统和大气、土壤监测技术。发展节水、节土、节肥等资源集约型利用技术,建立适用农机科学灌溉、先进农艺配套的高产栽培模式。引进和开发少污染、高效复合肥料,发展植物生长调节剂系列产品生产技术,生物农药技术,推广改良中低产田与废弃农田复垦利用新技术,研究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和肥料的用量。
40、实施大科技发展战略。树立科技发展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理念,实现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动力。加大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领域的资金投入,增加对公共事业研发和创新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的公共资助。推动软科学研究的创新,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在决策程序上,尊重软科学研究成果。在资助投入和科技成果评奖中给予软科学研究相应的比例。
41、深化公民科学素质教育。紧紧抓住科学教育与培训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特别是要把未成年人和农民科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类科学教育活动。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壁垒,加强全社会科普队伍、科普设施、科普创作、科技传播等各类科普资源的开发、整合、集成和利用,促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常态化。坚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综合集成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42、实现科技管理重心的转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直接管理项目、资金转移到加强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上来,转移到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上来,转移到自主创新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转移到提供优良的创新服务环境上来,转移到调动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来。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评价机制。推行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43、统筹配置政府创新资源。打破部门利益分割和多头管理,完善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统筹使用各类创新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益。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统揽科技工作全局,统筹区域科技发展和科技资源配置,建立重大科技管理决策的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经济、社会和综合管理部门在科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联动的科技管理机制。
44、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无锡市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加快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政府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重点用于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助,产学研重大合作项目的扶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以及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项目的建设。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管,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45、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本市内企业生产或开发的,符合我市发展要求的,属高新技术领域的试制品和首次投放市场且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经认定,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对符合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和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政府优先采购。政府对于需要研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应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发机构,签订政府订购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发成果推广机制。
46、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的公益性捐赠,可按规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非关联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经费进行资助的,可按规定允许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组织保障
4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重点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统筹自主创新政策与重要资源配置,决定和协调创新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在市科技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实施进度、进行年度考核,完善总体方案、提出决策建议,制订配套政策,协调上下关系等。
48、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党政“一把手”主抓自主创新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服务意识,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协作,共同建设创新型城市。
49、强化目标考核。制订《宜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考核办法》,将科技投入、人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扶持自主创新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指标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确保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0、确保政策落实。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自主创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实施本《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实际需求和环境变化,制订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不断推动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51、加强监督评估。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每年将本《规划》的进展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对本规划实施的监督。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2008年,市科技局要组织力量,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52、营造创新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把自主创新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活动。总结和推广自主创新的典型经验,提高全民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素质。积极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宣传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计划安排
53、启动起步阶段(2006-2007年)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制订规划,并形成分类型、分年度的促进自主创新的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抓住关键,启动建设重点科技项目。
54、全面推进阶段(2008—2009年)。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基本建成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完成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促进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初步完成本《规划》所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
55、完善巩固阶段(2010年)。在全面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弥补缺失,全面实现创新型宜兴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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